膽小鬼遊戲
繼上一篇「美元拍賣」之後,本篇將再介紹一個賽局領域的難題-「膽小鬼遊戲」。這東西呢,在日常生活中處處可以舉出實例,而且每當我們遇到這樣的狀況總是傷透腦筋。在歷史上,美國與蘇聯曾經大玩了一次「膽小鬼遊戲」,我們應該慶幸,那次遊戲的結果是好的,不然我們現在有一半以上的人不會來到這個世界。他們怎麼玩的?等下講。
(這張圖跟內文沒有關係,不過大家可以記住他,只要台股狂跌,yahoo首頁就一定會出現這張圖-「台股生化人」。)
膽小鬼遊戲最早出現在一部好萊塢的老電影-「養子不教誰之過」當中,而後更被改編成數種不同的版本,遊戲的精神大概是這樣:兩個年輕人各開著一台車,在直線的道路上面對面以高速對開,在雙方最接近的時候,如果其中一個害怕而急轉方向盤閃避的話,他就輸了,沒有轉方向盤的那位可以對他高聲呼喊:「膽小鬼!」這也是遊戲名稱的由來。
假設你是遊戲中的其中一位主角,依照你喜愛的順序,會出現以下四種結果:
(1) 你勇往直前,對手閃避,這是你最喜歡的結果,你贏了,"You are the man"(你是真男人),對手則是可悲的膽小鬼。
(2) 你和對手同時閃避,兩個都是膽小鬼,半斤八兩,誰都沒有吃虧,這是第二好的結果,至少你沒有輸。
(3) 你閃了,對手沒閃,你是膽小鬼,在同儕之間抬不起頭來,"shame on you"(你真丟臉),不過這還不是最慘的。
(4) 兩個都打死不退,結果車毀人亡,大家上西天,"You are a dead man"(你是個死人),"He is a dead man"(他也是個死人),這絕對是最淒慘的。
這個賽局特別之處在哪裡呢?有沒有注意到,你永遠希望跟對手做相反的事,一旦對手決定衝,你就要閃,因為不閃你就得跟他殉情;若對手決定閃,你當然就要衝,顯示你的男子氣概。所以在對手狀況未明之前,你根本無法做出任何決定。我們這邊並不打算深入討論均衡點,不過順道提一下,以納許均衡的論點,這個賽局會有兩個均衡,只要其中一方閃,另一方衝就是均衡(所以會有兩個,你閃或他閃)。
生活中誰在玩膽小鬼遊戲:吵架中的情侶。統計數據指出,10對情侶吵架,有9對是以冷戰收場,剩下1對以肉搏戰收場。我們來討論冷戰的案例,在冷戰的時候,雙方各持己見,我們可以把向對方妥協視為撞車遊戲中的「閃避」,不聯絡視為「向前衝」。
如果雙方都硬到底不聯絡,等到半年後你們在路上巧遇,只能尷尬到不行的進行無意義對話:「你...你好、要去哪、最近好嗎、不,你,我我還有事、再見。」這就相當於撞車遊戲裡兩個人都向前衝,結局就是感情玩完,假設以不分手為前提,這是雙方最不願意看見的。而雖然在感情世界裡,先投降並不像撞車遊戲這麼屈辱,你的對象總不至於對著你叫囂「怎樣啦,我贏了,you loser!」之類,但是,認輸的滋味還是挺不好受。所以,誰都希望對方先低頭,這充分的構成了膽小鬼遊戲的要件。你的志願依序如下:
(1) 對方先認錯,他可能會像電影Kiss情人裡布魯斯威利說的「今天我終於站在妳的角度思考,我錯了。」(在電影裡面,他講完這句話後,看到蜜雪兒菲佛家裡站著一個男人在煮泰國菜,真慘)然後你們和好。
(2) 兩方同時認錯,這在技術上不容易發生,大概就像你正要打電話給她的時候,她也要打給你,雙方電話都不打通一陣子後,你們突然就和好了。
(3) 你先認錯,感覺雖然矮了一截,但是你如果有誠意的話,說些肉麻的話例如"You complete me"(你讓我完整,電影:征服情海)、"I love you"(我愛你,多部電影),你們還是會和好的,至少這段感情保住了。
(4) 到死不聯絡,最後你們只能懷念這段感情。正如電影惡靈古堡,艾莉絲在跟她男友分手時所言:"I am missing you already"(我已經開始想念你了),附帶一提,事實上她男友是被殭屍吃了,不過某種程度而言他們也算是分手了。
多人版的膽小鬼遊戲,在生活中更是層出不窮,我舉一個在籃球場上的親身體驗,有一天,一群人在社區的大學打球,霎那間意外發生了,一個人突然頭破血流。是這樣的,頭破的人大約175公分,意外發生的時候他在搶一個籃板球,而他旁邊站著一位約190公分的人也在搶這顆球,於是矮的人奮力向上跳,但是因為他矮,加上當時兩個人又黏的特別緊,所以他的頭由下往上撞到高的人的下巴,這有點像是阿波羅10號升空到一半就墜落一樣,總之他降落在地板上,如果有人有疑問:「頭和下巴誰硬」,答案揭曉,下巴硬多了。
我要說明一下當時的狀況實在有點驚悚,因為這個頭破人的造型是光頭,所以頭一旦破個洞血就直線的冉冉流下來,我的意思是如果他有頭髮,血會被頭髮吸住,人家是看不到這麼多血的,而他偏偏是個光頭,所以那個血就像岩漿一樣不斷的冒出來,順著他的頭型滴的滿地都是,真的跟兇殺現場沒兩樣。我們應該慶幸不在海邊打球,不然那個血量會把整個太平洋的鯊魚都吸引過來圍攻我們。
開始進入膽小鬼遊戲。當球場有一個人血流如注,大家是不可能繼續打球的,馬上就一群人圍過來,連根本不認識的都過來了,然後群眾七嘴八舌:「我的媽啊這麼多血」、「這一定要去看醫生啊」、「我上次也是這樣,我跟你講我以前...」等等,這一群人都希望起碼要有個人送他去看醫生,不然心裡過意不去,但問題是大家都懶的自己去送,只想用同情心逼某個人送他去,然後其他人繼續打球。這就構成膽小鬼遊戲的要件了,以每個個體的角度,他的志願依序如下(旁邊是對應撞車遊戲的狀況):
(1) 有人送傷者去看醫生,他不用出動。→對手閃避,自己衝
(2) 大家結伴送去看醫生。(現實中不太可能發生)→雙方都閃避
(3) 實在沒人去,他只好自告奮勇接下任務。→自己閃避,對方衝
(4) 完全沒人去,該傷者血流過多變死者。→雙方都衝,死光
這就像前述的:「你永遠希望跟對手做相反的事」,有人去你就不去,真的沒人去你就會去。大家都不希望的情況是(4)。
球場喋血事件,最後怎麼收場呢?我可以驕傲的告訴大家,最後就是由本人挺身而出,解決這個難題。當時,在大家眾口紛紜的情況下,我其實也是圍觀群眾的一份子,站遠遠的表示關心,深怕站太近就被指定為看醫生的衛護。正當我認為事情進行的異常順利的時候,突然有一個人跳了出來,講了一句我忘不了的話:「哥,那你送他去看醫生。」說話的是我弟,我還真是WTF(what the fuck)不敢相信,為何你是說「哥,那你」而不是說「哥,那我」?但在那個情況下,我他媽的能說什麼嗎?總不能當場在那邊「為什麼是我」、「為什麼你不去」之類的家庭革命吧。所以,我只好他媽的啞巴吃黃連,裝好人送他去看醫生,讓一群偽君子繼續打他們的球。
這給我們甚麼啟示呢?有時候膽小鬼賽局就是需要一個局外人破解僵局,這我們下一篇會講。接下我應該要履行第一段的承諾,講述美國和蘇聯玩的史上最恐怖的膽小鬼遊戲,不過礙於篇幅的關係,不如下篇一併作介紹,如果有人很期待的話,抱歉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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