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本書改變了我的人生 Top 10 ()

接下來,我們打算一口氣把這個系列結束掉。本點名活動從一開始:「FB上胡打一段話就可以移交了」到,「好像寫不下了,寫成部落格好了」再到,「什麼?寫三千字才寫到第三本書?」現在,已經進行到第三集了,正如知名電影《紅色角落》裡不知名的檢察官所說:「這場鬧劇也到了該收場的時候了。」

正好,適逢本公司本週的年度培訓大戲。整整上一星期的課,從平日上到假日,從開盤上到收盤,晚上還有研討會,或許視情況加入大地遊戲和營火晚會。在這麼知識爆炸的一週,我們內心都累積了不少正能量。這股能量可以用來:炸掉山東、炸掉公司,炸掉講師、或寫文章。我則選擇了最無趣的路。

這本書改變了我的人生 Top 10 (三) - 圖.jpg  

 六、猜火車  作者:歐文威爾許

本書的結構異常鬆散,幾乎不成一本小說。全書由不同角色,各種視角的短篇混編而成,時而第一人稱時而第三人稱。他們打從心裡沒打算完成什麼,只是過日子而已。存在許多意義不明的章節,甚至在某章結束後,你並不確定這裡在描寫哪個角色,整本書以潑墨畫形勢構成。

吸引人之處主要有兩點。第一,歪理特別多。猜火車的核心觀點便是反主流,對主流嘻笑怒罵的同時,便產生歪理。而這些歪理歪的如此有理,我們應該稱之為哲學:

聽我現在要說的話...我他媽要說的是...對極了,嗑海洛英的時候,唯一關心的事,就是怎麼弄到海洛英。沒在嗑海洛英的時候,反而要煩惱一大堆別的事。

由於本人也是反主流界的主流人物之一,看我的Window Phone就知道了。因此,很自然愛上本書的叛逆。另外多說一句,叛逆為獨特之母,建議大家都得有某程度的與眾不同,人生才會燦爛。最基本的一點,起碼別用預設的手機鈴聲吧。以前NOKIA年代,我就很不理解,為什麼這麼多人用「登登登登,登登登登,登登登登登」當作鈴聲,你可以塞首mp3進去啊。

再來是文筆方面。在英式幽默的領域,或更精確的說,「他媽的」界的領域。尼克宏比還算個紳士,雖然常爆粗口,姿態卻是優雅的。而威爾許比較接近牲畜,爆粗口的同時,伴隨嚎叫噴口水之類。更進一步觀察,他有兩大技藝:「低俗體」和「崩潰體」。

低俗體,顧名思義就是建構低俗的場景,讓主角去經歷,過程向來令人作嘔。像我上次邊吃晚餐邊看電影版「猜火車」,看到挖馬桶那段發現他媽的粥還沒喝完,療癒了好一陣才有辦法繼續吃,他媽的粥都涼了。不過,撐過作嘔期後,你會突然覺得,怎麼噁心的這麼有創意,漸漸的你樂在其中,好像沒那麼噁了。

舉個例子,在短篇故事集《酸臭之屋》裡,有篇是這樣的。主角不知為何被上帝變成一隻蒼蠅,自然地,蒼蠅很愛吃大便。他飛了飛,碰到以前的仇人,他恨,他要復仇。他決定吃很多大便,再飛去嘔吐在仇人的晚餐上,來來回回好幾次,後來那個人就生病了。你看這什麼亂七八糟的場景?但這篇卻超好笑。令人發笑的因素很多,「低俗到突破極限,開始覺得好笑」這種方式,也許是威爾許獨創。

崩潰體,跟低俗體是息息相關的,通常主角經歷低俗考驗後很容易崩潰。起初你感覺有點可憐,但他歇斯底里的樣子又太好笑,最後你揚棄了憐憫,成為看好戲的傢伙。有一本短篇故事集,叫《暈菜的天使》。是由尼克宏比發起,由多名作家的短篇故事集結而成,威爾許也寫了一篇。提到一個很歧視同性戀的人,死了之後,上帝把他變成一個同性戀的靈魂,強迫他「幹遍所有人的屁洞」(印象中書是這麼寫的)。故事後半段,我們只看到一個人邊幹邊慘叫說我不要啊啊啊啊,直到結束。你看這又是什麼亂七八糟的場景?但,其實又很好笑,他把人搞崩潰的能力,無人能及。

對寫作風格而言,我深知無能涉獵低俗體,那是高難度,搞得不好可能慘遭封鎖。不過,崩潰體我愛,而且確實有深入探討。以下這篇,大概是蛛網空前絕後的人氣文「捕蚊大師」,就是在讀完同性戀那篇後,崩潰魂上身後寫出來的。我印象很深,我邊寫邊想著那主角喊:「幹啊啊啊啊!」其實你如果看到蛛網裡有情緒滿溢的文章,多半都有威爾許的影子。

捕蚊大師試用報告:http://blog.yam.com/mmadcity/article/28656997

七、設計師網路瘋狂奇想  作者:大衛松恩

生平看書笑得最厲害的,就這本了。

幽默界裡流傳著一個守則:「最高端的幽默是幽自己一默。」大衛松恩明顯不在這條道上,他也許會這樣形容自己:「在幽默的世界裡,我不是一個好人」他的風格,一字以蔽之就是「賤」。把他的賤全倒在別人身上,構成主要賣點。

然而,嘴賤者有如過江之鯽,絕大部分都不甚討喜。大衛松恩憑什麼特殊?憑的是創意,他的花樣太多了,無論他作弄別人(公司同事)、耍賴(例如欠錢不想還)、筆戰(跟憤怒鄉民),每次賤法都不同。如此華麗的賤,使人難以苛責。即使你想罵他賤,頂多說出「唉呦你好賤喔」,淪為打情罵俏。

如果某天,記者簇擁著我,請你說出人生中最好笑的書,只能一本不准扯東扯西。我八成會直指「設計師網路瘋狂奇想 」。因此,作者大衛松恩算是我在幽默界的首席偶像,或說,仰望的對象。我知道我們是不同世界的人,我永遠無法像他一樣賤,但我還是盡力向偶像看齊,雖然罰球線起跳扣不了籃,伸個舌頭總行吧?

以前曾全版介紹本書,如下:

【書】設計師網路瘋狂奇想:http://blog.yam.com/mmadcity/article/53282167

八、超殺人事件  作者:東野圭吾

東野圭吾大致歸在推理作家區。但我其實沒看過幾本,反而跟推理小說無關的看的多,尤其四本短篇幽默小說是一掃而空。

《超殺人事件》裡面有八篇短篇,各自沒有關聯。我要怎麼形容他,我應該說,這絕對是一位作家智慧的結晶。這八篇,沒有一篇是直率的故事,每篇都灌注了創意在裡面。個人判斷,這都是那種,突然有一天靈感打進腦中,爆出來的創意。而不是坐在書桌前苦思出來的創意,你懂嗎?一種是天然的一種是養殖的,這跟海參一樣,品質差很多。

其中,我最愛的是這篇:《超長篇小說殺人事件》。他使用一套嶄新的笑點。我們稱為「Push體」。

主角是位小說家,他完成了一本約800頁稿紙的小說。交給編輯後,編輯說太短了,行不通的,現在是一個以篇幅決勝負的世界,起碼得來個2000張才行!於是叫他回去,你就想辦法灌水,一定要把篇幅撐上去。這便是故事的基本設定,相當有意思,你可以想像作者的無奈,引述一段如下:

...高智投出了決定命運的一球。」

「咦?」小木讀到這裡抬起頭。「投出去了嗎?」

「這一球是小說最重要的關鍵,對吧?這麼早出現不太好。才寫了一張稿紙而已...

...葛原先生,請設法把我找來的東西寫進小說,在主角投出命運的一球前,請至少寫出一百張稿紙。」

「咦?」葛原嚇得向後仰。「把一張變成一百張?」

我看到「一百張稿紙」時笑到肚子痛。

作者創造一種滑稽情境,強迫主角去做很扯的事情。主角本身相當為難,扭扭捏捏:「真的非這樣不可嗎?」然後有個人在旁邊說「對,相信我,一定得這麼做。」大家都知道搞下去會很好笑,也看著主角死命掙扎。最後他不得不硬著頭皮幹,果然哄堂大笑,過程就像目送別人去大冒險一樣。

另外,這篇也帶來了啟發,蛛網有一篇食記,其中一段就是模仿「Push體」而來,你應該可以體會被push的感覺。

君品龍蝦記:http://blog.yam.com/mmadcity/article/72120865

群眾傳來驚呼,不可能的,你怎麼可能只吃那麼少。當初颯血為盟,誓言吃完整個太平洋的龍蝦,這樣的約定,難道你忘了嗎?第一盤龍蝦端上來時,你的眼睛閃爍著光芒,這樣的喜悅,你要忽略嗎?我們的處境很艱困,但這樣是行不通的,現在只是個中途點,我們必須殺出重圍。此刻,讓我念一首詩給你聽:「鋤禾日當午,汗滴禾下土,龍蝦還在煮,再來個五組」。

九、末日關鍵求生術-戰鬥知識與技能  作者:麥克斯布魯克斯

這本書,你很難分辨他是認真寫還是胡寫。他在描述如何防範活屍事件,從小區域活屍亂竄,到電影《末日Z戰》那種全球屍爆,都有嚴謹的分析。事實上,《末日Z戰》也是改編他另一本活屍書。

現在問題來了,你要從什麼角度看他?我們都知道,活屍這事說不準的。哪天,你一起床發覺老婆不見了,你恍恍惚惚走到廚房。一個女人的背影,站在流理臺前,身子緩緩晃動。你慢慢向他走近,這時候有兩種情況,

第一,女人赫然回頭,滿嘴的血,朝你撲來,你大喊:「Nohoney no

第二,你突然覺得她很可口,早餐就吃這個吧,你朝她咬去。

OK,以上兩種情況象徵著,活屍事件真的發生了。既然有可能發生,必須有人防範未然。據我所知,本書是文史最詳盡的活屍手冊,讀了他,你的生存率約可提高80%

而從另一個角度來看,「活屍根本bullshit」這個角度,本書立即從實用書籍區被搬到垃圾文學區。一個人對著不可能發生的事情積極呼籲,寫了鉅細靡遺七大章,到底是怎麼回事?有時候,我會覺得他的生存守則真有三分道理,保持機動、團結等等。但轉念一想,我幹嘛那麼認真防殭屍啊?

這形成幽默文學界的新型態,叫「論文體」。用學術模式,探討毫無意義的話題。文筆越嚴謹,議題越垃圾,整個就越有趣。

另外,作者在文筆上也有獨到之處,大師不足,優質有餘。例如他在「鎧甲篇」討論,穿鎧甲對抗活屍不是一個好主意。雖然你似乎很安全,但鎧甲太重,你光站著就要累死。周遭又滿滿的活屍對著你又抓又打,到最後體力用盡,你勢必變成「罐頭肉」,你不覺得「罐頭肉」形容的十分到位嗎?

說句老實話,我剛看完他時,胸腔滿是熱血,我也要寫一本殭屍書啊話說回來,我整個職業生涯都在嚷著要寫一本殭屍書,平常都是打打鬧鬧,而這次真的是奮起。我大綱都擬好了,以文思泉湧之勢,一躍而起寫完前言,然後我感到氣力放盡,封筆了,投筆從戎了。我想到曾經有位知名數學家費馬,他寫給另一位知名數學家的信中寫著:

「關於這個問題,我想到一個絕佳的證明,可是信紙太短我寫不下。 誠摯的費馬 敬上」

後來這定理好幾百年沒人解出來,也被稱為費馬最後定理。我也想把大綱和前言寄給出版社,告訴他這裡有本絕妙的殭屍書,可惜我寫不出來,你們有興趣出版嗎?

「論文體」的使用,自然就是最近那篇「中國一級城市交通現狀之研究-以濟南市為例」(http://blog.yam.com/mmadcity/article/78988262),供大家參考。

十、  作者:伊板幸太郎

我很晚才接觸他的書,看了兩本:《家鴨與野鴨的投幣式置物櫃》及《奧杜邦的祈禱》後,立刻把他列入「以人找書」的名單。也就是說,你可以無視主題,只要他寫的,隨便挑都行。這份名單上只有村上春樹、尼克宏比和伊板幸太郎。

書我不挑了,他作品不少,主題涵蓋非常廣,有寫實的也有超現實的。不過,風格卻是貫穿全場。看他的書你總是瀟灑寫意,節奏不算太快,不屬於「我看完他買完早餐再睡好了」那型。

主劇情會前進,不離題,但走得慢,途中並參雜大量的回憶橋段。一般來說,風景、夢境、回憶之類都是讓人放下書去上個fb的主因。而他的不會,我想是他氣氛掌握異常傑出的關係。尤其主角身陷重圍時,回憶往往特別溫柔,像有個金城武在see you一樣。

結局值得一題。一般來說,故事再怎麼變化,結局多半是正規的。但伊板似乎不受任何限制,他有開放式結局,有八股結局,有顛覆結局,有那種主角逃了一整集然後繼續逃亡的結局。什麼都來,唯一不變的是氣氛絕佳,在這種氣氛下,無論故事怎麼結束你都不會有恨。以結局的規劃來說,個人認為是最大膽的一位作家。

至於寫作風格,基本上完全擦不到邊,即使看了五六本。我們兩個就是那種,巧遇頂多說聲hi,然後一路聊不上天的人。過一會其中一個找個藉口「啊我走那邊」就閃人。雖然處在這樣的關係,但彼此都對對方非常欣賞,至少我這邊是。

結尾

指此,本大長篇終於到了尾聲,接下來該回到本系列的初衷,也就是點名時間。但我發現台下已曲終人散,我就點名一個人叫謝肥,因為本人宣稱會寫出三國演義水滸傳等延續中華文學的書籍。

但我不知道他會不會,以及何時會看到這篇。The En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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