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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試讀】體溫

書-體溫-圖.jpg  

作者:以撒.馬里昂

譯者:吳俊宏

出版社:小異出版

出版日期:20110425

        自從看了電影「活人甡吃」和「屍樂園」之後,我發現,以殭屍當主題來表現黑色幽默實在是太搭了。殭屍這個領域,他的未來肯定是變成黑色幽默的溫床。因此,我一直想好好找一本類似的故事來看。結果,我就看到了這次的試讀活動。

        他的文案深深吸引我。這是一個男殭屍愛上人類女子,發展出一段人屍戀的故事。我從來沒看過以男殭屍為主角的故事,光這個設定就喜感十足,怎麼看都覺得這就是我要的東西。雖然以往報名試讀的錄取率堪慮,但我還是勇於投出申請,最後竟然過了。總之,我看完了,以下是我的心得。

        開場前幾句話就搏得我的掌聲:「我死了,但也沒這麼糟。早就習慣了。很抱歉沒辦法好好自我介紹,因為我已經沒有名字了。」我喜歡這種自我解嘲的調調。你是殭屍啊,你只要把自己的狀況講一圈就可以很有趣了。這部份發揮空間非常大,作者可以無限想像殭屍的生活,他們彼此的互動之類的,如果要帶入黑色幽默是寫不完的。但,我錯了。

        我可以說除了開頭以外,就沒有任何好笑的地方了,連個會心一笑都無法。我想這是個誤會,要不就是書本的宣傳方向誤導,要不就是我太一廂情願,反正這本書跟幽默兩個字完全擦不上邊。我必須說明這點,以免和我有同樣期待的讀者們失望。

        故事是這樣的,整個世界處於崩壞的狀態,活死人橫行,人類則是群聚起來建立據點。基本上我們感興趣的是殭屍的生活,他們有很微弱的社會行為,有結婚,有家庭,也有所謂的領導階層-骨怪。這聽起來有點意思,但我很遺憾作者並沒有把重心放在這部份,輕描淡寫就帶過了。我認為這是很可惜的地方,這種活死人世界末日的場景大家看很多了,人類不過就是建立碉堡求生存之類的,搶搶食物啊,有些人很團結,有些人很偏激等等,搞不出新花樣來。但,殭屍的世界很少有人去描述,大部分他們就是邊慢走邊啊啊叫,單獨一隻就被殺,跑出一群就殺人。而今天好不容易有本書願意以殭屍當主角,他有責任要把殭屍's life講給大家聽才對啊。但他沒有。

        於是這邊有個殭屍世界,怎麼運作的我們並不很清楚。但我們知道殭屍如果吃掉人類的大腦,他就會短暫擁有那個人的生前記憶。就因為如此,男主角(殭屍男性,R)吃掉一個人類派瑞後,讀到一段派瑞深愛女主角(人類女性,茱莉)的記憶,R受到這段記憶的影響,對茱莉產生感情,然後開始兩人轟轟烈烈的愛情故事。由於男主角是位殭屍,形象不太好,為了讓這份愛情具有說服力,作者只好把男主角塑造為殭屍界的李奧納多,連「你超帥的啦」這種評語都出現了,他可能是全世界最帥的殭屍。很合理,你找惡靈古堡的殭屍路人來當男主角試看看?這條愛情路肯定走不下去,就算走的下去觀眾也看不下去。

一開始R把茱莉藏在殭屍群中,這段還挺有意思,這樣說好了,只要鏡頭在殭屍附近就比較有意思。但好景不常,沒多久兩人就離開了殭屍群,來到人類世界。對我來說,這部故事的新意也幾乎到此為止,接下來進入八股文的領域,結局:「因為有愛,這世界有救了。」

        整體而言,缺乏幽默感是一個大傷害,也許有人不在意這點,但我可是抱著看有趣書籍的心情打開他,因此對我而言很嚴重。而有關愛情故事的部份,說服力也稍微低了一些,一個女人要愛上殭屍需要多大的動力啊。就算他是殭屍界的李奧納多,但他只會講不完整的句子耶。我們常說你如果外型不ok就要充實內在,現在一名話都不太會說的殭屍抱得美人歸了,何德何能啊?你叫那些資訊月用生命跳舞的宅男怎麼自處?如果因為他不吃妳又保護妳就愛上他,那根本是斯德哥爾摩症候群作祟吧,當然他們之間有互動,只是以我的角度,那互動不足以成就這份愛情。還有,本書花了很大篇幅在描述人類對未來的希望,或絕望。這個部分雖然增加了作品的深度,但又扼殺了劇情的流暢度,故事進行到一半總是有片片斷斷的哲學課跑出來,我實在不是很喜歡。

        所以,我不推薦他。但我還是要補充一下,書這種東西,比電影還主觀,電影還有所謂的大眾口味,書則是更偏個人口味。我不愛的書,絕對還有一票人很愛。因此,即使你看了我的介紹,也未必要對「體溫」這本書判死刑,他只是和我合不來而已,也許對你而言是一本經典也說不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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