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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這本書改變了我的人生 Top 10 ()

上回坐在這個位置打字,大概是半年前的事了。本回適逢聞名已久的十一長假,特地從祖國返回家鄉,又因為假放太多家鄉的人都在上班,沒事做只好來到家鄉的星巴克。

很多人問,半年多了,你回到這裡,心裡有什麼特殊的感覺嗎?我環顧一下四周,想找出歲月的痕跡,例如,找到一個對象讓我跟他說:「半年不見你已經長這麼大了啊」。但實際上沒有這種東西,坐在這裡跟坐在濟南沒什麼區別,並沒有「懷念的星巴克」,或「基本的星巴克」,而我確定他們都是「文思枯竭的星巴克」。

(半個月後,我在濟南的星巴客寫下本篇結尾)

這本書改變了我的人生 Top 10 (二) - 圖.jpg  

 四、失戀排行榜  作者:尼克宏比

本書同樣列於當兵時期學長的書單內。當我看到書名時,以為是那種粉紅封面,內容以強吻為主的本土言情小說。後來發現,至少封面是藍色的,而且是本翻譯小說。

OK,我開始讀他。首當其衝的是,我幾乎看不懂作者的語法。

尼克宏比是位英國作家。我們都知道,英國特產除了英國腔外,就是幽默感,俗稱英式幽默。而英式幽默又是公認目前世界上最高端的幽默,因此,我必須警告各位,本書的進入門檻確實高。如果我不是在軍營讀,而是在客廳讀的話,大概看不到十頁遙控器就得拿起來。

跟讀村上春樹一樣,你得經過一條隧道,隧道裡暗無天日,你搞不懂自己看了什麼。而總有一天,你會穿越他,來到鳥語花香的彼端。然後你或許會像我一樣,去博客來買下他所有的書。

首先,他尤其擅長對白,這裡提到的對白也包含旁白。他可以擺兩個人在空地上,不需要鋪陳,直接對話,你光聽他們聊天就會笑死。我認為具備此能力的,目前僅這位作者。

再來是擅長比喻。自己寫文章後,才發現比喻是多麼高難度。應該說,你永遠可以找到一個比喻,問題是他夠不夠優秀,難就難在此。比喻太艱深,人家看不懂;比喻太俗套,大家都看懂;比喻太花俏,讓人不屑懂;都是失敗。如何讓多數人意想不到,恍然大悟後都懂了,這是極其細微的事情,也許是寫作技巧中最高深的那區。因此,每當你看到文章中「就像是...」接的那段,背後都有個絞盡腦汁的作者,尼克宏比則是那個腦汁特別多的人。

(接下來這段結構紊亂,是不得已的,請大家務必細心閱讀。)

另外,《失戀排行榜》絕對是活用「他媽的」三字最傑出的作品。行文至此,等於直接證明了本書對筆者的影響。本人在「他媽的」界浸淫多年,深知其誘惑性及危險性,文學界有一句話:「他媽的可載舟,他媽的可覆舟」,他媽的就像魔戒一樣,他在引誘你,去說出他媽的,去寫下他媽的。但你必須控制自己,因為你知道那會他媽的毀了你。以前我寫完文章,第一件事就是Ctrl-F搜尋「他媽的」然後起碼刪掉一半。他媽的就像蒲公英,你有一株,很美麗。但一個不留神,你的庭園便會佈滿毛茸茸的蒲公英,淪為噴嚏的溫床。

因此,我們不得不盛讚尼克宏比對「他媽的」的敏銳度,他總是在我們最需要「他媽的」的關鍵時刻來一個「他媽的」,堪稱藝術。有人不經意寫下過多的他媽的,有人猶豫自己究竟該不該在文學的殿堂投下一句他媽的,這些人不妨參考尼克宏比,你只要跟他差不多就安全了。

同樣提一下寫作風格,尼克宏比屬於那種,可以大膽的,直接抄襲一整段的作家,因為他比較不有名。當然不是這樣,我要表達的是,同樣模仿,對象是村上春樹時,感覺像偷偷混進上流社會一樣,你總是怕被人發現。而模仿尼克宏比卻不,那感覺比較類似,比如說,在教室打排球。屬於青春的派逆,異常有快感,雖然不至於敲鑼打鼓,但也不必躲躲藏藏。以前我甚至為了寫出跟他類似的文章而寫作,就是故意照著他的方式寫,模仿成為寫文的動力。

以下這篇,個人認為當初是日夜吸取尼克宏比精華,盤腿打坐後,從魔獸世界狂熱年代中脫穎而出的一篇文章。雖然火侯相距甚遠,然而精神上卻完全承襲《失戀排行榜》。現在看來多少有點賣弄,贅言過多,不過我相信當時的我已經盡力了,至少剛寫出來時,心情就像羊水破了一樣喜悅。

沒完沒了的牙周病地獄:http://blog.yam.com/mmadcity/article/20542107

五、史蒂芬金談寫作  作者:史蒂芬金

列舉三部電影:《刺激1995》、《綠色奇蹟》、《迷霧驚魂》,原著都是史蒂芬金。通常我們稱他為恐怖小說大師,但你看,他的球風有多全面。

某天,我迫切想擁有一本寫作教科書。我意識到,既然身在武林,帶本九陽真經防身還是安心些。在此機緣下,邂逅了大師的寫作書。這是我第一次看史蒂芬金的書,順序不太對勁。正常來說,你應該是看了某人很多書,佩服上後,才會考慮讓他教你寫作,對吧?而我們則初次見面就在教室裡,連試教都沒有就這麼上了。事實上,我覺得「史蒂芬金談寫作」是他生涯最棒的作品。

進一步講,本書究竟算不算一本寫作教科書,其實疑點重重。以篇幅論,自傳部分和教學部分大概是一半一半。不過,即使在教學的領域,你還是不免看到自傳的影子。這便是大師風範,他總是不自覺的把事情扯到「我是怎麼做的。」我不怪他,大師有資格這麼搞。

即使如此,即使你想找一本工具書結果買到一本日記,他還是非常有看頭。如果你是一名寫作者,本書更會帶來陣陣感觸。尤其講到大師潦倒的前半生,某天他收到一封成人雜誌寄來的兩千元稿費,第一個念頭是「我終於可以給小孩買藥了」。窮困至此,他還是持續寫作,終於靠《魔女嘉莉》大翻身,擠身於作家界的高原。經紀人打來說《魔女嘉莉》賣了40萬那段,描述的感人肺腑,我好幾次都看的眼光濕潤,那是打從心裡感到勵志。另一方面,我多半也同時想起我那本電子書賣了五本。其實我分不清是哪種情緒使人泛淚。

寫作方面,見仁見智,個人認為大師的招數難度極高,難到不成招。他主張,你不必規劃情節,只要把角色放在不同的情境下,「他們就會自己發展出故事」。例如把湯姆漢克和一名巨型黑人丟進監獄裡,《綠色奇蹟》就出版了,請問你辦的到嗎?

雖說大師親授的寫作技巧,基本上是學不來的。然而,其中強調兩個不能犯的錯誤,我一直盡力避免。雖然,那是英文寫作不能犯的錯誤,但通篇就這兩件事印象特別深刻,非遵守不可。話說回來,文章的東西沒有絕對,全憑感覺。我認為那兩個原則,拉到中文世界也是通的,在此分享:

禁止用被動式

大師認為,使用被動式的作者都是懦夫。例如:「會議將在七點舉行」就是見不得人的句子,

洗淨這個叛國賊式的想法吧...挺直你的肩膀,抬起你的下顎,把那會議搞好吧!就寫「七點開會」不就好了...

我很難完全贊同如此激烈的論點。不過,想起刺激1995裡的提姆羅賓斯、綠色奇蹟裡的湯姆漢克、《迷霧驚魂》裡的那些霧...再想到寫出這些傑作的作者,直視我雙眼說「不准這麼做」。我被這些畫面震懾了,事實上我該寫「這些畫面震懾了我」,雖然我不覺得他們有多大差別,我還是會聽大師的話,不用被動式。

禁止用副詞

        使用副詞是恐懼的表現,總歸一句又是懦夫。作者怕別人不懂他要表達的情緒,才會用副詞輔助,視同作弊行為。這有點道理,如果你故事看半天,現在主角說了句話,你卻搞不清楚他的情緒如何,還必須靠作者在旁邊解釋:「強尼憤怒地說」、「強尼開心地告訴我」,那確實不太妙。正確做法是,直接從前後文襯托出情緒,如:

「強尼鼻子中了一拳,他爬起來,說:『我一定要他媽的宰了你!』」

這時候還需要寫「憤怒地說」嗎?你可以感受強尼的憤怒了吧。

以上兩原則,老實講,說的容易做的難。史蒂芬金自己都承認,他常偷用副詞和被動式,而他也大方承認有時候他就是個懦夫。

有陣子我買了不少教寫作的書,看來看去幾乎沒有啟發可言,「史蒂芬金談寫作」也在其中,屬於沒有啟發那群。但他好看,單純就一本書,不去談什麼功力大增、文筆精進這類議題時,他本身就是好看的書。而他也真的教了不少東西,鴨子聽雷無妨,大師的一生,看看也值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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